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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死刑,日本是這樣做的 不會事先通知,會讓你隨時活在死亡邊緣的恐懼折磨中

新奇古怪

 
    



儘管死刑是社會上備受爭議的命題,但日本作為世界上僅存的兩個仍然運用死刑的發達國家之一(另一個是美國),其死刑制度在本質上卻更加偏向於發展中國家的執行政策。

 

在美國,死刑執行是公開的,並常常伴以反對死刑的遊行和支持死刑的示威,甚至進行死刑過程的電視直播——2001年春,曾經炸毀俄克拉荷馬城聯邦大樓、炸死168人的迪莫西·麥克維(Timothy McVelgh)被執行死刑。他聲稱自己是國家的敵人,要求將處決現場向公眾直播。儘管這種激進和公開的表達至今看來仍稍顯荒謬,但美國公開、完善的公言體系,卻秉承了發達國家的一貫律法作風。

 



(迪莫西·麥克維,美國的死刑底線挑戰者,圖片來自搜狐國際)

 

日本卻不。

儘管日本的法律師承德系律法,細緻、繁複而嚴謹,但在死刑主張上,日本卻鮮見的「語意模糊」、「含混不清」。雖然所有的死刑執行國都存在著秘密執行的做法,日本卻顯得尤為遮遮掩掩。表面上,社會中關於死刑存廢問題的爭論從二戰前延續至今,一直沒有停止;但實際上,正如一位日本前任法務大臣曾經指出的那樣,在日本這樣的國家中,死刑「壓根就不是一個社會問題」(引自Struck,2001)。要杜絕一個問題引發社會爭議,最好的辦法就是令其隔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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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死刑,日本才是封閉No.1


1、日本的死囚直到處決前一小時左右才會被告知自己的行刑時間。20世紀70年代,一名死囚在接到絞死通知的第二天自殺身亡,促使日本法務省進一步強化對死刑的控制。死刑的支持者們將這種當天告知行刑的政策稱為「突然襲擊」,這種隨時命懸一線的心理懲罰,使日本死刑犯面對巨大的心理煎熬。1983年,免田榮在死囚牢房中關押34年後被無罪釋放。在34年中 ,每天早晨的8點~8點30分通常是獲知是否今日行刑的時間段。「你會感受到最難以忍受的焦慮不安,因為你不知道是否就有死刑執行令出現在你的門前」。

 



(免田榮,日本歷史上著名的蒙冤犯人,日本第一位從死囚牢房中走出的死刑犯。正是通過他的傳記,我們首次窺見日本死囚生活全景。圖片來自鳳凰國際)

 


2、死刑犯的親屬只能在事後得知處決消息,並被要求在24小時內收屍。而在這之前,被害人家屬無法得知任何有關犯人處決的信息。

 

3、辯護律師不會得知自己的當事人被處決的消息 ——要上訴,就盡快,不然當事人可能已經死了呢……

 

4、日本民眾事先不會被告知死刑犯被處決的消息。這將反對處決的社會聲浪降至最低,且限制了人們對死刑的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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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在許多情況下,處決小組事先也不會得知將要行刑的命令。授權機關會在提前一天將行刑信息告知行刑人,行刑人不得拒絕,且不得告知他人。促使日本法務省將死刑「迅速轉向保密」的動力之一,就是某些檢察官認為,在已經「永遠放棄國家主權發動的戰爭、武力威脅或者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」(根據日本《憲法》第9條)的戰後日本,行刑人討厭為國家殺人的情緒尤為強烈。一位在大阪教書的美國教授曾在採訪中表述,關於死刑存亡的相關討論任務中,任何外國學生都不會考慮其對行刑人的影響,而所有的日本學生卻都會考慮這個問題。

 



(在嚴密的保密紀律和職責榮譽感中,日本死刑執行人承受著空前的精神壓力。圖片來自鳳凰國際)

 


6、死囚處決後,政府會向通訊社發布「今天在東京有兩個死囚被處決」的通知。通知中不會透露發布機構名稱和死刑犯的姓名。甚至,這種泛泛的聲明也是自1999年才開始實行,在此之前,除了上文所表述的可以在行刑後得知消息的死刑犯的家屬和律師外,無人獲知囚犯的存亡。

7、在下達死刑判決與實際處決之間的時期內,國家就通過對會見和通信的嚴格限制使死囚「從社會上消失」。無法參與社交活動,只能與近親屬或辯護律師進行短暫的、透明的接觸。國家宣稱這種隔離政策可以使死囚「心神安定」而「從容就死」,而事實上,一切行為都為了盡可能的降低社會關注度,以便順利的完成處決。(KIKUCHI,1990)

8、任何私人不得參與行刑。除了 一名檢察官、一名檢察事務官、所在監獄典獄長和行刑處決小組外,不得有其他人圍觀行刑


日本的死刑制度為何如此「不見光」?我們可以在其中看到二戰對日本社會的重要影響。這個國家歷經二戰的慘敗,造成了民眾對「為國家而殺人」的反感情緒,這卻與「忠於使命,忠於天皇」的民族信仰背道而馳,因此遮遮掩掩的死刑制度,是日本政府維繫政權穩定的關鍵一環。在普通市民並不能很好的了解國家死刑制度的條件下,關於死刑的存廢問題,更像是高層與高層間的博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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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執行過程神秘非凡:


1、死刑命令的簽署:日本法務相擁有廣泛而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權。死刑是否執行,全憑其一人之命。在安倍內閣上台前,日本就曾因為法務相信奉佛教,反對執行死刑,對簽字多有抵觸,而致使其掌權時期內日本死刑行刑數量銳減。

 

2、漫長的牢獄等待:日本的死刑犯在被處決前一般需在牢房中度過5~10年的時間,甚至長達30年

 

3、惡劣的牢獄條件:如同前文所說,一旦下達死刑判決,日本政府就會以使其「從社會上慢慢消失」的姿態剝奪死囚的存在感。沒有社交;沒有隱私;除睡眠外不得躺下;只可坐在固定位置,不得依靠牆壁;只許做簡單工作;僅以囚號相稱……這個在許多方面領跑於世界前列的國家,死刑,似乎是它一道難邁的坎。

 

小TIPS:截止2013年,世界上有139個國家和地區實質上廢除了死刑制度。其中,有94個國家和地區完全廢除了死刑;10個國家廢除了普通死刑,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執行死刑(例如軍事犯罪或戰時犯罪);還有35個國家雖然保留了死刑,但在過去10年中從未執行過。相應的,現在世界上保留死刑並執行死刑的國家和地區僅為58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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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目前世界上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數量,圖片來自南方都市報《各國死刑存廢》)

轉自今日頭條


至於你怎麼看待這樣的死刑制度哩?
或是你覺得應該要廢死還是不要?

via 卡提諾論壇-CK101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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