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人在職場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,都會想上網詢問網友甚至是想討拍,不過討拍不成卻被網友指出問題點,想必事主也沒有料想到吧!
 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以下原文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 
 
請問一下
被老闆直接說 不用過去上班了!
薪水總可以在這個月結清給員工嗎?
#感謝各位朋友 。
 
跟老闆結清薪資,可是老闆卻說要下個月10號 才能給。
對了一起請教好了
上個月 總時數933
做了三天是不是很少?勞健保沒有 ,上下班都有打卡 。
從早上五點開始出攤,到下午兩點半, 或到三點下班 。
總覺得我吃虧了!
 
 
網友留言:
 
「即使只做一天,薪水都是統一在下個月的撥薪日統一發。」
「看對話應該常常請假吧~擺攤如果臨時請假不來,對老闆來說很傷腦筋,攤位租了,人手不足虧很大」
「你有認真上班嗎?看你個版,3月才發文去公司實習2天,第三天就被辭退。你有沒有思考過,自己是否有什麼需要修正的地方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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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上個月做三天......你已經做多久了?怎麼上個月才做三天??!!薪水方面,本來就是依照公司的發薪日....
如果照你說的工作都非常認真,現在老闆要展店更需要人手,應該不可能開除人員,所以,你是否該省視一下自己呢?這樣下個工作才有辦法做的久.....」
 
「剛出社會?沒有人薪水在當月發的,『正常』公司都是下個月,也就是11月發薪」
「妳好像也不是第一次被老闆說叫妳不用上班了,是有什麼問題嗎?」
「剛去上班就借支$1000 ⋯ 換成我請員工 這樣的我也不要」
「離職通常都是等發薪日領沒錯啊,畢竟你當時找的職務是正職,不是工讀生或臨時工。」
 
「做了三天,還能借支,這老闆佛心了欸」
「老闆說狀況好一點再說...感覺有隱情」
「你怎一直做不到7天就被開除⋯」
「小姐,幾乎沒幾家公司剛進去沒多久就給妳預支的,我覺得妳沒有吃虧,看妳po文,我就大概知道為什麼老闆會這麼做了」
「9月薪資一般公司都是10月發給沒錯,因為要一起算,不是因為妳要離職了就單獨幫妳算,除非妳做的是當天領的」
「一個月做3天⋯
老闆要展店⋯真的無法接受你一個月只做3天吧⋯」
……
 
有人提出另一種看法
 
「當初約定的是月薪?還是時薪?勞基法月薪不綁時薪,所以如果約定月薪則本薪應該是933×30(合法)如果是時薪933÷8=116.6(違 法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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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個月只上三天班然後還預支一千...最後被老闆開除。 老闆的確要給你三天的薪水,等發薪日看有沒有匯吧」
「勞基法來說,員工離職,薪水需當既結清,如無法結清,最晚不能超過領薪日。」
「沒有勞健保已經違 法了...」
 
但也有網友提出疑問
 
 
許多公司行號,都是當月薪資,下個月結算發放的,除非是應徵當日現領的工作,否則老闆的做法社員們是覺得沒有問題。
而大家好奇為何原po在當月只上班三天?是否是自身有什麼問題,這點原po並未多做解釋,所以我們也無從得知了。
※你們怎麼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