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遲了10年才到手的金牌!舉重國手陳葦綾「國光獎金險被吞」向體育署討公道!網:太扯

兩性與生活

 
    

 

東京奧運賽事開打至今,各類競技都已紛紛完賽進入收尾階段,而我國目前也已「2金4銀6銅」的佳績擠進世界排名第34的位置,一舉讓全球看到中華健兒的實力水準,其中的每一位參賽的選手都是最值得令人敬佩的存在!

然而沒想到,近年來正名確認為台灣奪下2008年北京奧運金牌的舉重國手陳葦綾,好不容在10年多年後拿到獎牌,但政府對金牌選手的獎金承諾卻差點被吞掉,情況不禁令人感到唏噓...

 

 

 

據報導,陳葦綾在2008年北京奧運奪牌後,本來僅得到銅牌的她,因金牌、銀牌選手在2016年的禁藥複檢(奧運選手的尿液、血液樣本須保存8年)中,相繼被檢測到當時的樣本中「殘留禁藥成份」而被取消成績,陳葦綾進而遞補金牌。

 

 

並直到2018年初才真正從從時任國際奧會執委吳經國手中,接到了那遲了10年的北京奧運金牌。

事實上,當年陳葦綾得到銅牌後,確實有先依制選擇一次領取獲得500萬的國光獎金,只是後來發現他國選手用藥,她好不容易為自己的金牌實力正名(且當年金牌可領1200萬),但那剩下的700萬元差額卻始終被國家拖欠沒有補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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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這樣選手受委屈的情況,體育署出面將還原當初的情況

「是中華奧會未依國際奧會來函所示,舉行公開頒獎儀式,以及向本署申請『國光體育獎章暨獎助學金頒發辦法』之選手獎金...」

可這樣的解釋難道就可以抹煞陳葦綾拿下金牌的事實嗎?

難道就可以成為不給獎金的理由嗎?

 

 

 

 

對此,立委鄭運鵬當時就挺身而出,要求政府不能讓選手受到賽事不公和獎金縮水的雙重傷 害

「雖然賽事不公(未檢測出選手用藥)不是政府的錯,但是獎金追認,政府本就應該完全站在選手立場,所有待遇也應完全回溯到2008當下就是金牌的情境。」

希望體育改革那「照顧選手」的口號,不會只是說著好聽的口頭禪...

 

 

而鄭立委隨即也提出了下列3條可行的解決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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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差額的獎金,不應該被限制在2008年的一次領取選擇,也能改選月領

二、差額的獎金如果選擇月領,應該回溯至2008年奪牌當下

三、重新選擇後,並補足差額。

怎料即便如此,體育署雖同意彌補陳葦綾「補發700萬差額,或改為月領3萬多元終身俸」的提案,卻仍堅持1個附加條件「若選終身俸獎金只能從奧委會公告遞補日的2018年1月起算...」意味著若選擇月領的終身俸2008年到2018年間的獎金差額都不被承認。

 

圖片來源/鄭運鵬臉書,下同

 

好在不幸中的萬幸是,在鄭立委的多次爭取與協商下

「體育署新擬定修正內容,陳葦綾的月領獎金,將不是補發700萬折算的3萬多元,而是金牌的7萬多元」不無小補。